注册资金变更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增资和减资两种情况,以下是相关介绍:
增资:
流程:
法人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提出申请。
股东大会决议:负责人拟定增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确定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内容,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验资:由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如果是认缴制下不需要实缴资本的情况,部分地区可能不再强制要求验资,但特殊行业或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提交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工商变更登记: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盖公章。
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特殊情况除外)。
股东会决议(关于注册资金变更的股东会议)。
营业执照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多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
股东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
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减资:
流程:
股东会决议: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编制文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明确公司的资产状况 。
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上述程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所需材料:
投资人申请报告原件。
公司股东会同意通过的决议书原件。
公司股东各方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协议书原件。
公司股东多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原件。
经注册会计师认证的审计报告原件。
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原件。
债务偿清说明原件。
省级以上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原件。
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原件(如有)。
原公司合同章程及审批文件。
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后,通常需要更换营业执照 。具体理由如下:
法律规定方面:《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注册资本等,所以注册资金变更属于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变化,按规定应更换营业执照。
信息准确性要求: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上面记载着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注册资本。注册资金的变更意味着公司的资本结构发生了变化,为了营业执照上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需要更换新的营业执照以反映出这些变化 。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营业执照无需更换的情形。例如在深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如果只是变更注册资本,不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中的名称、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类型、成立日期等的变化,营业执照无需更换 。但这种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可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或在其办事窗口领取,按要求填写分公司的基本信息、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出具的任免文件:包括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明确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和生效时间,需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
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新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营业执照正、副本: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其他登记事项同时发生变更,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变更经营场所需提供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需提交变更后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
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许多地区都提供了工商登记的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人可以登录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相关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登记注册相关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后,选择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业务,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上传的材料需为 PDF 格式或图片格式,且要确保清晰、完整。
窗口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将准备好的纸质申请材料带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提交。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有问题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审核环节:
网上审核: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申请人沟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或说明相关情况。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如果存在问题,会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窗口审核:对于窗口提交的申请材料,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会当场或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不通过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网上办理:申请人在收到网上申请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可以在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者根据系统提示选择邮寄纸质营业执照的服务,按照要求填写收件地址等信息,支付邮寄费用后,工商部门会将新的营业执照邮寄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申请人在收到窗口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的工商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准备和办理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