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荣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24 17:45:29 [举报]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分公司负责人登记表》。
营业执照副本。
二、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选择窗口提交或者通过工商部门的网上登记系统进行提交。
三、审核
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工商部门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分公司营业执照,上面的负责人信息将更新为变更后的负责人。
此外,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后,可能还需要及时办理税务登记、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事项的变更,以确保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在变更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的要求,确保变更程序的合法合规。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可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或在其办事窗口领取,按要求填写分公司的基本信息、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出具的任免文件:包括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明确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和生效时间,需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
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新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营业执照正、副本: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其他登记事项同时发生变更,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变更经营场所需提供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需提交变更后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
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许多地区都提供了工商登记的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人可以登录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相关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登记注册相关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后,选择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业务,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上传的材料需为 PDF 格式或图片格式,且要确保清晰、完整。
窗口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将准备好的纸质申请材料带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提交。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有问题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审核环节:
网上审核: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申请人沟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或说明相关情况。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如果存在问题,会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窗口审核:对于窗口提交的申请材料,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会当场或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不通过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网上办理:申请人在收到网上申请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可以在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者根据系统提示选择邮寄纸质营业执照的服务,按照要求填写收件地址等信息,支付邮寄费用后,工商部门会将新的营业执照邮寄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申请人在收到窗口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的工商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准备和办理流程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申请材料的模板及相关说明: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
隶属企业(单位)名称:填写总公司的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填写需要变更负责人的分公司的具体名称。
营业场所:分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联系到分公司的有效电话。
邮政编码:分公司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变更信息:在 “变更 / 备案” 栏打勾,变更事项中明确填写 “负责人变更”,原登记内容填写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变更 / 备案后登记内容填写新任负责人的信息。
代表 / 委托代理人信息:填写办理变更手续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并由其签字确认委托权限。
申请人承诺:由隶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出具的任免文件:
免职文件:标题为 “关于免去 [原分公司负责人姓名] 分公司负责人职务的通知”,内容应包括总公司决定免去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原因、依据以及生效日期等,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任职文件:标题为 “关于任命 [新任分公司负责人姓名] 为分公司负责人的通知”,内容应包括对新任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决定、其个人基本信息的介绍、任职期限等,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新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新任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同时,可能需要在复印件上注明 “与原件一致”,并由提供人签字确认。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用于工商部门审核及更换新的营业执照。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委托授权书: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手续,需要提供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核对)。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如果分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特殊行业或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那么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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