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市场的一种常见方式。以下是分公司注册的详细步骤及相关要点:
一、分公司注册的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 “分公司”、“分厂”、“分店” 等字词,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该经营场所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租赁的,但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有相应的负责人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由总公司委派,也可以由分公司自行选举产生,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以证明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
总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可以提供总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分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用于证明分公司的经营场所。
分公司经营范围
明确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分公司的设立目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情况。
三、分公司注册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
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注册材料
将准备好的注册材料一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与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登记注册,颁发分公司营业执照。
刻制印章
凭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的刻章单位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印章。
办理税务登记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申领税务登记证。
开设银行账户
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四、分公司注册的注意事项
分公司不具有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风险控制,避免给总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
在注册分公司时,要明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不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税务登记
分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方式,如立核算或非立核算。
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总公司要加强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分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财务规范。
总之,分公司注册需要认真准备材料,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分公司的顺利设立和正常经营。
注册建筑分公司的费用因多种因素而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费用:
注册手续费:
工商登记:通常是免费的,但也可能存在一些打印材料等的小额费用。
刻章费用:包括公章、财务章等,一般一套章的费用在 200-500 元左右,不同地区和刻章店收费会有差异 。
代码证办理: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费用大概在 100-200 元 。
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在一般不收取费用 。
地址相关费用:
租赁费用:如果分公司需要租赁办公场地,费用会根据地区、地段、面积等因素有所不同。例如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普通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可能在 20-50 元左右;一线城市的核心商圈租金则可能高达每平方米上百元甚至更高。如果是自有房产作为注册地址,则不存在租赁费用。
地址证明费用:如果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可能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相关地址证明文件,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左右。
银行开户费用:不同银行的开户费用不同,一般在 0-1000 元左右 。有些银行可能还会收取账户管理费等后续费用 。
其他可能的费用:
验资报告费用(如果需要):如果总公司要求对分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可能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费用一般在 500-2000 元不等 。
代理费:如果委托的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分公司注册手续,会产生一定的代理费用,通常在 1000-3000 元左右,具体费用取决于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总体而言,注册建筑分公司的费用相对不高,如果自己办理且有合适的注册地址,费用可能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并涉及一些额外的服务或特殊要求,费用可能会更高。
分公司与子公司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法律地位
分公司:
不具有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能立承担民事责任。
例如,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子公司:
具有立法人资格,依法立承担民事责任。它是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立企业法人,拥有自己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
比如,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设立方式
分公司:
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注册时所需提交的文件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通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子公司:
由母公司作为股东之一,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需要提交的文件较多,如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注册资本验资证明等。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母公司不同,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三、控制关系
分公司:
完全受总公司控制,其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均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的负责人通常由总公司委派,代表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展业务。
例如,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
子公司:
母公司虽然是其主要股东,但一般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子公司有自己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自主决策经营活动。
比如,子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战略,立制定生产计划、销售策略和财务预算等。
四、财务核算
分公司:
可以单核算,也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核算。在单核算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设置一套相对完整的财务账簿,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通常需要将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进行合并反映。
分公司的利润或亏损终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和纳税。
子公司:
立核算,自负盈亏。子公司有自己立的财务体系,编制立的财务报表,并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立纳税。
母公司作为股东,根据其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
五、企业名称
分公司:
名称一般为 “总公司名称 + 分公司所在地地名 + 分公司”,例如 “XX 公司北京分公司”。
子公司:
有自己立的名称,通常与母公司的名称没有直接关联,如 “YY 有限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在同一个地址办公。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上看,并没有明确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同一地址办公。只要符合相关的注册登记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在同一地址设立总公司和分公司。
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同一地址办公有一定的便利性。例如,可以共享办公设施和资源,降低运营成本;便于管理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度。
然而,即使在同一地址办公,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仍然是两个立的主体,各自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在注册登记时,仍需要分别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明确各自的经营范围、负责人等信息。
同时,税务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总公司和分公司进行分别核算和征税。如果在同一地址办公,也需要确保财务核算的立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注册登记时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材料可以由同一人提交,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授权合法性
如果由同一人提交材料,这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授权。对于总公司材料的提交,一般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对于分公司材料的提交,可由总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具体事项,分别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公司材料提交)和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分公司材料提交)签字并加盖相应公司的公章。例如,授权委托书可以写明 “授权 [代理人姓名] 代表本公司提交总公司 / 分公司注册登记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等内容。
二、材料区分与整理
即使由同一人提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材料也严格区分开来。在整理材料时,应分别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标注清楚每份材料所属的公司主体。
例如,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等材料应单放置,并在上面注明 “总公司材料”;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也应单整理,并标注 “分公司材料”。
三、提交过程中的说明
在向注册登记部门提交材料时,提交人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是同时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提交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如有需要,提交人还可以准备一份书面说明,详细阐述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以及自己的授权情况,以便注册登记部门更好地审核材料。
四、后续跟进与责任
材料提交后,如果注册登记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馈或补充材料,提交人应及时分别与总公司和分公司沟通协调,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提交人要对所提交的总公司和分公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果因材料问题导致注册登记出现问题,提交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在网上注册后,通常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刻章备案: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的刻章点办理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章、发票章等印章。不同地区对于刻章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刻章完成后,要对印章进行备案,以便日后管理和使用。
银行开户:
选择合适的银行,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等材料,去银行申请开立基本账户 。基本账户是分公司进行日常资金收付和结算的主要账户,对于分公司的资金管理非常重要。每个银行的开户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银行了解具体情况。
税务登记:
前往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提供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及租赁合同、总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总公司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具体要求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办理税务登记后,税务机关会根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情况,核定相关税种和纳税申报期限等。
社会保险登记:
如果分公司需要招聘员工,应当按照当地规定,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员工身份证等材料,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他备案或审批手续:
根据分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特殊行业或需要特殊审批的项目,还需要办理相关的备案或审批手续。例如,从事食品销售的分公司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的分公司需要办理相关的建筑资质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