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材料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决定文件等。
2.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3. 国有资公司还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及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 清税证明材料。
5.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
6.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简易注销是一种针对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简化注销程序和减少提交材料的注销方式,相比一般注销更加简便、快捷。以下是关于简易注销的详细介绍:
1. **适用条件**:
- **未开展经营活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进行实质性的经营业务,比如未发生过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未开过发票和报过税。通常是指只拿到营业执照,但还没有正式开展商业活动的情况。
-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申请注销登记前,个体户或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都已经处理完毕,不存在未结清的债务、未解决的纠纷或其他相关的经济法律问题。
2. **所需材料**:
- **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家庭经营的需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则无需提供)。
- 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企业**:一般需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
3. **办理流程**:
- **企业**:
- **公告填报**:企业联系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股东承诺书》等文件。
- **公告期**:公告期为 45 天,在此期间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则可以进入下一步。
- **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需在 30 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注销。
- **个体工商户**:
- 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务服务网或相关的工商登记系统,在线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并上传所需材料(如有的地区要求)。或者直接前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简易注销。
- 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简易注销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提供了一种的市场退出途径,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申请简易注销并被核准,将无法撤销,所以在申请前要确保符合条件且无其他后续问题。
企业简易注销公示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经营范围等,以便公众能够明确知晓是哪家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示.
- **简易注销原因**:说明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原因,例如企业停止经营、股东决定解散、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使相关方对企业注销的背景有所了解 。
-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企业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等,以此表明企业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明确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状况,如是否已经完成了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或者是否存在尚未清理完毕的债权债务等信息.
- **公告期及异议方式**:注明简易注销的公示期,目般为20日,并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及部门在公示期内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及简要陈述理由.
进行简易注销时,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 **注销登记前的债权债务及清算情况**:明确说明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 **不存在限制简易注销的情形**: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如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 **责任承担**:声明本市场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
- **签字盖章**:全体投资人需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人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合作社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董事签署 。
经营异常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 解除经营异常
- **查询异常原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具体原因,常见原因包括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注册地址联系不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
- **针对性解决问题**:
- **未按时年报或公示即时信息**:需补报未公示的年度报告或相关即时信息,并对外公示,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 **住所失联**:可以通过与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联系,或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重新取得联系,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 税务注销
- **税务清查**:企业需先到电子税务局查看是否有逾期申报等税务问题,如有需行处理.
- **报表填写与申报**:根据企业的纳税类型,填写相应的税务报表,如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并进行纳税申报.
- **税务注销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清税证明.
### 成立清算组并公示
- **成立清算组**:由股东或股东会确定清算组成员,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清算组成员和公告债权人.
- **债权债务清理**: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算报告,明确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 工商注销
- **登报公示**: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同时在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中发布注销公示,公告期为45天.
- **提交注销申请**:公告期满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注销材料 :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公司依照《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 国有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确定的重要的国有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注销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 银行账户注销及印章缴销
- **银行账户注销**:准备好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结算卡、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银行对公窗口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 **印章缴销**: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印章缴销至相关部门或机构.
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注销流程较为复杂,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成立清算组。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其次,进行财务清算。在注销分公司前,企业需要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清算,包括清算债务、解决资产,并履行与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等相关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具体来说,要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然后,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接着,提出注销申请。负责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税务登记注销申请,填写《清税申报表》,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负责人还需要填制《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税务检查部门确定负责人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后,将检查报告推送回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通知负责人把存在的应纳税款、多退 (免) 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等款项结清。负责人携带发票领购簿、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及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把已开具的发票验旧、未开具的发票缴销,收回发票领购簿及税控设备,确保票款两清,没有遗漏。税务人员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确认负责人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后,将负责人在税收征管系统内的做注销处理,并向负责人出具《清税证明》,一式三份,交给负责人一份,提示其凭《清税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之后,办理工商注销。具体步骤如下:先到税务局拿表格: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给你一张税务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可实行简易注销。企业简易注销流程:申请人需登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 提交简易注销公示信息,公示期为 20 天。公示期满后,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并进入 “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办” 端口,登录后可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人亦可携带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分支机构注销申请书前往中新苏滁一站式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登记机关窗口)线下办理。